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电器附件制造工”等4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附件:1.东莞市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目录.docx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电器附件制造工”等4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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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