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对2024年1月1日前由我市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进行年度检查,经过机构自查、分局检查和交叉复查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应参加年检的培训机构135家,其中年检合格的88家,年检不合格的32家,年检期间变更办学地址的1家,年检期间注销的14家。
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
1. 2023年度检查合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88家)
2. 2023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32家)
3. 2023年度检查期间变更办学地址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1家)
4. 2023年度检查期间注销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14家)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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