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23 号)要求,东莞市需要择优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参加全省评选表彰。在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单位公示,以及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征求意见,确定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曾祥禾、李维周、郑敏琛、李银贵、王南阳等5人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1日。对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附件: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名单(东莞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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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796-222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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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邮政编码: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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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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