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
为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树立行业标杆,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激励家政一线服务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培育高素质家政服务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93号)要求,我市制定了《东莞市2025年“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附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025年“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实组织实施。“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是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家政品牌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园区)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申报工作按《工作方案》高效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园区)要加强与民政、商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新闻媒体、“南粤家政”平台载体、家政服务或培训机构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申报。
三、严把材料报送。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工作方案》规定,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并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和材料要求,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各镇街(园区)需要推荐不少于1名“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人选(申报星级不限);有基层服务示范站、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等“南粤家政”重要平台载体的镇街(园区),要推荐不少于1名申报四、五星级的人选。请于12月24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等电子版报送。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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