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河芳:
鉴于你的四级保育师证书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网处理,不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一、补贴项目”中“(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2.适用条件”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日依法作出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行政处理告知书》(详见附件)。
我局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主要内容为:我局拟取消你的四级保育师证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认定,并责令你退还相应款项,同时告知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203619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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