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打造“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全面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通知》(东府办函〔2025〕240号)及《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实施细则》(东人社规〔2026〕8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服务企事业单位,提升用人单位申报效率和体验感,现组织开展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限为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7:00。
二、申报单位与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以及承担人才培养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等。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申报截止日前1年内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达到以下规模:属于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事业单位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属于其他类型申报单位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
(二)场地设施设备能满足同时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要求。
(三)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四)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师资。
(五)具备培训课程、标准和教材等开发能力,培训课程内容与我市技能培训重点工作契合度高。
认定评审环节根据《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审细则》(附件1),重点围绕申报单位组织管理、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培训规模、培训成果、社会效益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
三、申报材料
1.《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附件2)
3.《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附件4)
4.申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职业培训机构开办资质文件其中之一)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提交申报:
(一)线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关键字“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认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行办理。申报单位以“法人登录”的方式进入申报,填写《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所有申报资料需扫描成pdf版本或采用压缩包上传。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温馨提示:由于材料内容较多,建议申报单位可提前准备pdf格式或压缩包的材料)到市、镇(街道、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办理(水乡功能区和滨海湾功能区除外)。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期内,各申报单位要紧密结合《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认真准备,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所属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单位须诚信申报,确保所申报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等,不纳入本细则实施对象范围。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0769-82920182;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
1.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审细则
2.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
3.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报告
4.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
5.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及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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