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人社部发〔2026〕20号)、《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粤人社规〔2025〕2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研究,统筹确定了2027年度面向我市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2027年度东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
(二)职业病方面(主要涉及职业性化学中毒、中暑、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噪声聋等);
(三)交通事故伤害(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
(四)心脑血管等突发疾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对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工伤预防培训。
二、东莞市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6号)规定要求,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申报指南要求,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下一年的工伤预防项目。
(一)申报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当根据上述的2027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于2026年7月24日前就2027年工伤预防申报项目进行书面申报,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申报单位主动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并提供书面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
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结果编制拟定本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可行性,培训时间、地点、计划人数的安排,项目预算费用,实施保障措施,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等。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2027年工伤预防申报项目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4.如实填写《东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
(三)申报材料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申报工伤预防项目时,须填报《东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4.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安全生产领域项目或其它公益培训的合同等证明资料;
5.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绩效目标
1.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工伤事故发生率指上一个自然年度内或项目实施期间,用人单位工伤事故人数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
(五)其他事项
1.积极配合遴选确定。申报期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遴选。由工伤预防专家组确定遴选名单,专家评委会提出评审意见,市工伤预防专项工作组研究确定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项目预算按规定批准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2.申报材料请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大道办公点二楼工伤保险科(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68号),咨询电话:0769-22332929。
3.如因政策变化等重大事项需要调整的,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为准。
附件:
1. 东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 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