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25〕21 号),结合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0803元,现将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0元,上限由26298元调整为27702元,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25〕21 号),结合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0803元,现将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0元,上限由26298元调整为27702元,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