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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6-10-20 10: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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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财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关于公布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6〕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执行标准制定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维持为27549元/月,下限为5510元/月;自2026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603元/月,下限为5521元/月。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603元/月,下限为5521元/月。

  三、自2026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702元/月,下限为2080元/月;自2026年9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702元/月,下限为2300元/月。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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