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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政策解读

时间:2026-02-24 15: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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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依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奋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发改〔2026〕20号)、《关于印发<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6〕9号)

  补贴对象: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条件:在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1000元/人,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需提交材料:1.《2026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新招用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申请补贴程序:企业持上述材料,到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出申请]。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1.涉及同一员工,只能申领一次本补贴。2.本补贴与人社部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聘用台湾青年补助不可叠加享受,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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