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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缢身亡员工死亡抚恤待遇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2-09-24 06:59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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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劳社函〔20082061号)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你院《关于请求确认自缢身亡员工能否适用‘粤劳薪〔1997115号文’的函》(附一〔200861号)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其中并没有排除自杀死亡情形。因此,职工自缢身亡,企业应当按照粤劳薪〔1997115号文规定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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