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东人社函【2026】63号。
简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为广东省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企业)。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为广东省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登记的服务人员)。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
应提交材料:
初次申请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在申领时段内的服务订单记录等佐证材料
4、工资支付凭证和医保缴费记录;
5、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6、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再次申请
1、符合条件人员在申领时段内的服务订单记录等佐证材料;
2、工资支付凭证和医保缴费记录;
3、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参保地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补贴名单公示→审批通过后拨到补助对象的银行金融账户。
网办路径: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立即办理。
其他事项:
1.建议补贴对象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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