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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23 11: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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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贷款对象范围。对于小微企业借款人条件中的企业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占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比例,按照财金75号文第七条第(二)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的规定执行,个人贷款借款人对象范围仍按东人社发13号文执行。

  二、关于贴息标准。借款人第2次、第3次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按照财金75号文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贷款额度。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按照财金75号文第十一条“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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