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设行政单位0个,其中,内设0个科室、0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1个。
二、主要职能
东莞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向全市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提供在莞就业服务;受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行使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莞就业的行政受理、审批、发证等工作;协助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莞就业检查工作。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共有编制数18名。财政实际全额供给在职人数15人,其中行政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7人;普通聘员1人。另外,有离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收入预算295.5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230.53万元,占78%;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专款专用资金拨款63.78万元,占21.6%;行政事业性资产收益返拨收入1.21万元,占0.4%;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15年预算总支出295.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30.53万元。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其中,201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2.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64.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信息网络购建费、计算机网络维护费、印刷费、档案整理劳务费、办事大厅水电费、香港办事处物业管理费、经营性资产收入返还、检查费。
3、基建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无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合计 | 295.52 | |
一 | 基本支出 | 230.53 |
208011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230.53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64.99 |
2080111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3.78 |
2080199 |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入返还 | 1.21 |
三 | 基建支出 | 0 |
注:上表按《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