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其中内设5个科室。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我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培训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培训和维权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优惠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收集、登记、统计和分析全市新莞人有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及建议,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信息。
(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暂住证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整治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协调指导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开展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和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情况
至2014年底,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共有行政/事业编制数19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9人。另外,有离退休1人,聘用人员7人。
四、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本单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新莞人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和维护;2、新莞人服务管理系统深化建设升级;3、新莞人积分制入户和入学宣传;4、新莞人服务、政策法规宣传;5、春节前开展新莞人新春关爱活动,包括新莞人平安回家、慰问困难新莞人家庭等;6、全市幸福E站服务平台建设;7、开展全市基层服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8、代付出租屋视频监控租赁费。
五、决算年度收支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7万元,占总收入的92%。上年结转和结余158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万元,项目支出1207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154万元。
各项收支决算数据详见2014年部门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全年共接待23批次、约200人次,比2014年预算减少7.85万元,降低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