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3-07-01 09: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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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外国人在莞就业管理及发证工作;台港澳人员在莞就业管理及发证工作;负责外商常驻代表机构及中方雇员的管理及发证工作。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内设 0 个科室、 0 个派出机构,共有编制数 18 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 15人,后勤服务人员 0 人;另外,有离退休 0 人,聘用人员 0 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预算总收入 366.67 万元,总支出 366.67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 208.61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 158.06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2.7 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5.21 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 0 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366.67

基本支出

208.61

2013101

行政运行

208.61

一般专项支出

158.06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5.56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务务

22.5

基建支出

0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一般专项支出包括:新建档案室、涉外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功能调整优化、计算机网络维护费、印刷费、全市在莞就业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管理的各种会议费、办证协调费、检查费、办事大厅水电费、香港办事处物业管理费、资产维护及管理费专项支出、经营性资产收入返还、机关工作人员轮训经费、机动经费等项目。

2013年无基建项目支出经费。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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