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方案与绩效目标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名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市人社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69-22682733;市人资中心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22206610;市技师学院联系人:袁先生,电话0769-2269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