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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7-02-20 06: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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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积极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大力推进权责清单。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年初,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权责清单》;年底,开展《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事项实施工作,做好承接上级调整行政职能事项后续工作,梳理下放委托事项并落实下放事项的实施工作;全面梳理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并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理流程,及时调整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减少群众往返办事次数。

(二)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为确保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发布、评估清理等环节。2016年,我局按规定制定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认定办法》等3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出台涉及民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前,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重视社情民意反映,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结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程序》等规定,让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实施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机制,每季度对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社会公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换证及清理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规定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严厉地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在2016331日前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

(六)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其中,2016年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1份,通过制定办理方案,强调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充分沟通、严格审查、规范程序等五个方面,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在办事大厅、局网站等地方,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以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清单》,依法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坚持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围绕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禁止使用童工、劳动用工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实施欠薪企业主会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多种方式,大力抓好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办理工作,积极推进兼职仲裁员及兼职调解员试点工作,构造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构建和谐有序的用工环境。

(八)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设置有法规科作为本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法制工作职能。积极做好省、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及时做好内部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不断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职能履行。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及公布工作。落实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二是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个环节,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是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程序,结合本单位实际,推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听证事项目录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确保行政决策质量,避免行政决策失误,提高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责任化水平。

四是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以《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条例》、《东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定为依托,不断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避免行政执法程序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行政执法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发生。

五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梳理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法规。规范信息发布载体管理,加强网络政务平台管理,及时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件,力争按时回复率达100%;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实时高效、互动性强的优势,主动推送人力资源各项政策法规、动态新闻信息。

六是继续抓好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普法宣传,加深普法对象对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的理解,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加强信访分类审查甄别实现诉访分离,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狠抓日常执法及专项执法,强化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开展兼职调解员及兼职仲裁员制度,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等措施,及时防范、妥善化解人力资源领域的社会矛盾。

七是严格落实行政监督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妥善处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配合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法院生效判决和有关司法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网络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制订并落实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法或者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不少于两次,不断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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