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是探索实施行政许可自由裁量规范。2018年3月7日,我局首次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条件、提交资料以及审批的裁量标准。
二是抓好履行政府职能相关清单目录的制定及动态调整工作。2018年5月2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以便公众查询。10月17日,我局又就调整后的本单位的权责清单、权力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对照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项,及时编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项实施方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践行“简政便民”承诺。对涉及我局出具和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莞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莞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中,共取消24项证明材料,大大减轻申请人负担。
四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质量编制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和表单内容等要素统一开展质量编制工作。
五是积极参与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按照我市关于建设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工作要求,我局主动与市政务服务办沟通联系,积极做好事项进驻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政策调整,我局原计划进驻市民中心事项99项,其中应取消事项7项,政策年末到期事项2项,实际计划进驻事项90项。针对进驻的90项事项中,除5项因条件所限申请暂缓梳理,其余85项均已按要求制作思维导图,并进行办事系统、办理流程、人员权限逐项确认。
六是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针对年初人力资源市场企业违法行为可能多发的特点,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将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划分为正常企业、经营异常企业及列入“黑名单”企业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注销名单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局网站予以公布,用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加印查询二维码,方便社会各界查询劳务派遣单位许可信息及信用情况,引导我市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规范我市劳务派遣行业用工单位的宣传工作,促进我市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方面
一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出台管理。2018年度,我局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等2份规范性文件。2份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采取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内容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没有增加权力或减少职责,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经我局法制工作机构和市法制局的合法性审查,以及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发布时,均在规定载体上统一公布并附上对应的解读文件。
二是做好已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标注工作。8月10日至17日,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对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涉及由我局负责起草或牵头起草的文件,以及我局在本单位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发布的文件合共82项,按要求全面完成标注工作。为建立健全我局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制度,进一步做好本单位今后被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8月21日,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后被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后相关标注工作的工作主体、工作要求及标注方式。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规定,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开展本单位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对截至2018年1月15日,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以市人力资源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政策措施)合共73份进行审核排查,未发现存在可能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我局于2018年6月27日作出了《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牵头科室、审查范围以及审查程序,并就我局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落实涉及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0月22日,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对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证明事项开展提出意见及清理工作,并就我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修订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前,除内部征求意见外,于2017年9月19日至30日期间,通过门户网站设置的“征集调查”平台,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收到的意见及时反馈当事人。又于2017年12月5日邀请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社会科学研究院、东莞理工学院等5位专家教授,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召开咨询论证会。其后,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过内部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内部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后,最终,2018年3月7日,我局正式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在政策发布的同时,我局一并通过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提供了政策解读文件,方便群众了解及知悉。此外,2018年3月28日上午,我局组织劳务派遣协会代表、20家大型劳务派遣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作了宣讲。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等执法信息“三项制度”。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10月19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经检查,发现2家检查对象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执法检查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2份。在“双随机”抽查结束后,我局将抽查结果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要求,10月8日,我局组织成立案卷评查小组,明确评查案卷范围、数量及标准。10月19日,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由案卷评查小组人员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现场评查。
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工作。按照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联动工作机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62宗,严厉地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研究,及时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切实改进工作。其中,2018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44件;主办12件,会办42件。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取得较好成效。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情况。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办事大厅、局网站等地方,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微博、奥一南都、阳光问政、时间问政、市民热线、民声热线等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机构、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执法数据等信息。按规定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其中,为实施我市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工作,9月3日下午,在市政府新闻办的主持下,我局与市教育局在东莞市会议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解读《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9月13日上午,我局在东莞技师学院举办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政策培训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现场讲解我市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相关政策。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100%,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分类处理机制,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对于不属于信访事项的群众诉求依法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通过相应途径反映诉求,或直接转入相应法定途径进行办理。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信访办结率。实行分组分片区管理模式,成立督查督办工作组,通过电话督办、网上督办和实地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重大集体上访和隐患、3次以上重复信访案件、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期限办结的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及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督办,着力提高初信初访结案率和信访问题基层化解率。
二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突出抓源头治理,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利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大数据”,加强风险预警分析,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劳资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依托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的基层劳动监察网格组织开展了9次排查行动,集中调处化解企业劳资隐患171宗,妥善处理中美贸易摩擦、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及高温津贴发放等因素对劳动关系带来的波动影响,并未因此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形成负面的舆情事件。
三是提高劳动仲裁办案效率。加强分片指导和案件督办,落实巡回仲裁庭、移送管辖等制度。完善劳动仲裁、监察、信访衔接机制,促进劳动争议妥善处理。积极推进“要素式办案模式”,在总结2017年11月试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继续稳步推进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仲裁,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33”人力资源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接访平台、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等日常普法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日”活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为切入点,组织业务骨干,通过户外设摊、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劳资双方的守法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合理诉求,促进用人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围绕收入分配、劳动保障、调解仲裁等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编印《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标准解读》等一系列宣传资料约10万份。通过《民声热线》《阳光热线》等电台栏目,以及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奥一南都、阳光问政、时间问政、市民热线、民声热线等网络平台,为劳资双方提供便捷的普法服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宪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4月19日下午,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7月至8月,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贯彻2018年《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上、下)”视频内容,并完成宪法专题考试;9月11日下午,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我市初步贯彻意见等。年初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18年度,我局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两期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其中,5月10日上午,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举办依法行政讲座;4月19日下午,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宪法修正案》;9月13日下午,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其中,7月1日至13日,分二期举办劳资纠纷专项工作业务培训班;7月19日至20日,组织全市劳动监察员开展培训;11月5日至11月20日,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学法考试等。
二、存在问题
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依法行政意识仍较薄弱,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下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上级部署,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相关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市场监管、优化行政办事服务、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二是不断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清理等管理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上级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确保行政决策质量,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修订审查工作,根据上位法或者上级文件的制定、修订情况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做出修订,并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要求出台。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等执法信息的“三项制度”。落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结果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换证及清理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工作,严厉地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网络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及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规定,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妥善处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配合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法院生效判决和有关司法建议。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法规。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保持100%。
六是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深入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及专项执法,抓好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机制,通过加强信访、监察、仲裁三者之间的联动,及时防范、妥善化解人力资源领域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普法宣传,加深普法对象对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的理解,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是继续抓好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工作。制定并落实年度学法计划,组织相关法治培训讲座,不断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