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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政策解读(已废止)

时间:2016-05-29 07:5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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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东人发〔201644号)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新招用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指哪些人?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时间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提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本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所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负担的保险费部分,补贴期限为1年。

 

怎样申领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其所在园区、镇(街)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

1)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提交一份。

4)招用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提交一份。

5)招用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提交一份。

6)学校出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处于毕业学年的毕业生提供);材料提交一份。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复印件提交一份。

园区、镇(街)人力资源服务平台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预审后,加具核查意见后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经核准的,由园区、镇(街)财政分局将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申领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时间限制么?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时限为4个月内,即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从缴纳当月社保的次月起计算的4个月内必须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受理。

温馨提示:同一用人单位招用同一人员,不能同时段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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