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合同需要审查备案吗?
答: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分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粤委办〔2015〕31号)的文件要求,我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东政办〔2015〕133号),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劳动合同审查备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