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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发挥着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的作用初步显现。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中有制度安排的部分。2022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2〕7号),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三个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基本,也是主体,第二、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是对第一支柱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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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国债、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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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第二,个人养老金可享受税收优惠。而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则没有相关优惠。 第三,参与门槛不同。个人养老金要求参与人是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商业养老金只需要年满 18周岁,并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 第四,购买产品不同。个人养老金参与人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国债、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为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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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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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通过商业银行可以一次性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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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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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国债、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参加人自主决定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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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并在东莞市开设营业网点的银行有: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11家股份制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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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当年缴费多少、当年抵扣多少;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12月底前缴纳的12000元,可以享受2024年的抵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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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出国(境)定居;(四)患重大疾病;(五)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六)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在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向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社保卡被注销的,开户银行将资金转入本人或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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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鼓励选择长期领取,为老年生活提供持续稳定收入。参加人可以提出变更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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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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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储蓄存款方面,参加人只能购买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产品;而其他商业养老保险、理财产品、公募基金则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理财公司或基金公司等对应产品发行方渠道,向其提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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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常情况下,银行除了销售自己的储蓄产品,还会代销部分合作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的产品,参加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购买其他种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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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并就与Ⅱ类户区别事项进行了例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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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国债、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用于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银行的储蓄存款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一个种类。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个人养老金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公布。个人养老金资金应购买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及金融行业平台共同发布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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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因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照Ⅱ类户管理,开户时需要绑定一个银行的储蓄Ⅰ类户。社保卡金融账户是 Ⅱ类户,所以开户时不能绑定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建议参保人绑定其他账户状态正常的,同名储蓄I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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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时,参加人向原开户的商业银行提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的商业银行开立新的资金账户。参加人将原资金账户资金转移至新资金账户后,注销原资金账户。如果有部分缴费已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可先转移未购买产品的资金部分,待个人养老金产品赎回后再转移相应资金。原资金账户在资金和资产完全转移完毕前,不能再缴费和购买产品,待完全转移完毕后才可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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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业银行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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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社部、财政部宏观指导、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其中由人社部统一建设国家平台;税务部门实施税收征管;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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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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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可登录电子社保卡,进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购买界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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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可登录电子社保卡,进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购买界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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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可以购买的金融产品采取名单式管理,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国债等,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以及金融行业平台同日发布和更新。进入名单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参加人可以根据偏好选择购买名单中的金融产品。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存在投资风险并由参加人本人承担,参加人需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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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