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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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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发挥着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的作用初步显现。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中有制度安排的部分。2022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2〕7号),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 三个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基本,也是主体,二、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是对第一支柱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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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第二,个人养老金可享受税收优惠。而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则没有相关优惠。 第三,参与门槛不同。个人养老金要求参与人是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商业养老金只需要年满 18周岁,并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 第四,购买产品不同。个人养老金参与人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为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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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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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采取个人账户模式,以个人账户为载体,实账积累,体现个人权益归属。账户以两个形式出现,分別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个人养老金,首先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由参加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 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其次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这两个账户开立后,参加人就可以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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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项下 Ⅱ类户管理,并就与 Ⅱ类户区别事项进行了例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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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参加人的要求和相关业务规则,为参加人办理原账户内资金划转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转移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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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 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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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银行的储蓄存款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一个种类。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个人养老金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公布。个人养老金资金应购买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及金融行业平台共同发布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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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 2022年 1月 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 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可通过当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办理。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 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即在个人养老金缴费和投资环节暂不征税,领取待遇环节再征税,税率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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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领取方式由自己决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鼓励参加人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会向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会根据个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和额度,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由参加人自主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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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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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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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与金融监管并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额度、领取条件、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税务部门依法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税收征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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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制度处于初始阶段,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参与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均有较高要求。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截至 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在 1000亿元以上、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有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截至 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主要包括 6家大型银行、 12家股份制银行、 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 11家理财公司。 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 理财公司: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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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截至 2022年 11月 18日),主要包括商业银行 16家、证券公司 14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7家。(实时名录信息以人社部信息平台及基金行业平台发布的名录为准) 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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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应符合7大条件: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下称银保行业平台)实现系统连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显示,首批有6家公司7款产品入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太平岁岁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太平盛世福享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泰康人寿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泰康臻享百岁B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民共同富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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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养老金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试行后,再逐步推开。目前广东已选取广州、深圳、省直作为先行城市实施,后续结合先行城市开展情况再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