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东府办〔2023〕17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函〔2023〕86号)
简述: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条件:
1.相关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
3.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1.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花名册;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5.单位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的合同、发票(如单位购买综合险,需提交综合险包含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详细费用清单);
6.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金融账户复印件。
申请程序:备齐资料→到单位注册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补贴名单公示→拨到补助对象的银行金融账户。
网办路径: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立即办理。
其他事项:
1.补贴对象应于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对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