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东人社函〔2026〕63号)
补贴条件: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2.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1)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属于特困人员;(2)属于持证残疾人;(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佐证材料);学籍证明。
应核验信息:家庭成员就业登记信息和社保缴费记录(零就业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在毕业前向所在学校提出补贴申请,学校完成初审后,提交学校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注意事项: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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