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转发给你们。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可按省有关规定开展社会资助工作。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1900MB2C899432/2024-0111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2 |
| 名称: |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
| 主题词: | |||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转发给你们。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可按省有关规定开展社会资助工作。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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