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电器附件制造工等4个职业技能评价标准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
一、东莞市职业技能评价标准(4个)开发项目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具体事实。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10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能力研究与评价科
邮政编码:523000,邮箱地址:zynlpjk@dg.gov.cn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