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
重要通知: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精神,自今年9月1日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改为由用人单位考核评议通过后报职称评委会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委会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发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暂停受理考核认定和职称确认新申请。目前,我局正在根据政策要求调整申报流程和相关表格,待省又进一步通知再恢复该二项业务办理。二、2020年9月1日之前填报了考核认定和职称确认资料但未提交送审的,不再受理;9月1日前已送审被退回修改但未重新提交送审的请于9月30日前提交送审,否则将不再受理审核并将申报信息作删除清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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