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补贴政策问答 (2019年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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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的总体上如何实施? | 本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政策有效期内,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局每年对外发布申请公告,集中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于下一年度集中拨付。 |
2、哪些企业在扶持范围? |
(1)成长型企业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 (2)如某家企业既是成长型企业,也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员工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并予以资助。 |
3、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
答: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在上述范围企业工作满1年,缴纳社会保险。 2、年龄条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户籍条件: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条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纳税条件: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
4、如以“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的条件申请补助,对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 答:有,年龄应该不超过45周岁。 |
5、如何理解“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 | 答:政策要求人才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如果缴纳社保时间晚于劳动签订时间,则具体引进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否则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
6、如何界定工作年限? | 答:政策要求人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请,具体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
7、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有要求吗? | 答: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没有要求,只要申请人在政策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落户东莞即可。 |
8、申请人的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在提交申请时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职称,能否以学历或职称条件申请补助? | 答:不能。如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证书是入职企业后取得,需在学历或职称证书取得满一年后才能提出资助申请。 |
9、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符合申请条件吗? | 答:不符合,需全日制本科。 |
10、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 答:申请人按学历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申请,并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
11、取得技能类证书符合申请条件吗? | 答:不符合。 |
12、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有申请时限吗? | 答: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
13、如何理解“就高从优不重复”的资助原则? | 答:申请人凡已享受由市级财政资助的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享受市级财政之外的资助不在此列。 |
14、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 答:符合。但已经享受我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
15、企业发生了名称变更等情况,如何处理? | 答: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新。 |
16、在申报系统上传的证件扫描件是否可以用附件见扫描? | 答:不可以。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
17、忘记账号或密码,怎样处理? |
答:(1)个人。由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2)企业。企业修改账号、密码的,请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往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
18、年龄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
答:(1)年龄计算:申请人出生日期到引进年度的1月1日; (2)工作年限:引进日到2018年9月3日,引进日以社保缴纳凭证显示日期为准。 |
19、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的依据? | 答:一般以申请人社保凭证为依据,如需详细到日,再以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
20、对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
答:(1)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只需提交《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制作成PDF或JPG格式; (3)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须携带原件供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核验。 |
21、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的时候需要本人办理吗? | 答:需要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
22、我市银行、证券企业单位在各镇街(园区)的分支机构如何申请? | 答:东莞证券、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各镇街(园区)设立的分公司、分行,按分公司、分行所在地提出申请,但纸质申请表需盖总公司、总行的公章。 |
23、去年已成功申请到补助,今年企业被选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能否再申请差额? | 答:申请人已于往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 |
24、是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答:不是,以“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 万元(含)的人才”这一条申请人才补贴的,才需要提供。 |
25、对申请人缴纳社保的险种有无具体要求? | 答:要求购买“五险”。引进时间一般按在企业缴纳一个或以上险种的社保开始算起,工作满一年的时间计算则以五险齐全的那天开始计算。个别案例需结合劳动合同判断,例如实习期只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引进时间结合劳动合同判断,工作时间则仍按五险齐全的那天算起。 |
26、子公司的员工能否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 | 答:不行。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法人。 |
27、镇街(园区)自己评选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是否享受人才扶持倍增优惠政策? | 答:不享受,在2018年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的,可按照成长型企业申请,并按成长型企业标准予以补助。 |
28、多次加入企业问题,如何界定“新引进”?还是以最后一次为准?是否可以考虑以“首次”加入企业为准。 | 答:多次加入企业的,从最后一次加入企业的时间开始计算工作时间。 |
29、“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保”中的在企业工作满1年,是否需要在“所在企业”工作满一年,还是在两个都为成长型企业的企业工作时间加起来满一年即可? | 答:必须是同一个企业满一年。 |
30、“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保”中的依法缴纳社保是怎么理解? | 答:“依法缴纳社保”要求在与建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五险(要求五险齐全,缺一不可)。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必须缴纳社保,中间不能断,也不能在其他单位缴纳。如劳动关系存在的,社保可以补缴。 |
31、如果申请人在同一企业工作,签了两份合同,两年为一期限,符合申请吗? | 答:签订的合同时间上没有间断,而且满三年的可以申请。 |
32、如何成为“成长型企业”? | 答:根据《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规定,本政策所指“成长型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六类企业单位。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市科技局;企业技术中心、大型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市经信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归口管理部门为市人力资源局;院士工作站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市科协;“市倍增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市倍增办。 |
33、2015年1月1日以后来到东莞成长性企业工作,2015年之前在东莞的非成长型企业工作过,这种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 答:可以。 |
34、如果企业是在名单里的,但是分公司不是,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签的合同是分公司的名字,社保也是分公司买的,那可不可以申请? | 答:可以申请。需提供证明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的材料,申请表盖总公司的章,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 |
35、企业名称变更的流程: |
答:第一步,企业确认在职称是同上是否使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需先登录系统提交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把原来的机构代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二步,企业向分局提交资料:职称业务申请表+变更证明(盖章); 第三步,分局收取资料,将变更信息以可复制的文字发给市局工作人员(我或者刘科); 第四步,市局工作人员更改职称系统企业注册企业名称,更改成长型企业自动识别名单;, 第五步,分局上来办业务时将纸质材料交专技科存档。, (如果还是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必须让他们先登录系统去提交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如果已经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是改了名字,可以发给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工程师修改。) |
36、在莞年缴纳个税超过3万元,是指哪个时间段? | 答:从在企业依法缴纳社保那天起到申请提交时刻之间的时间段里,任意连续的12个月。 |
37、在莞年缴纳个税超过3万元,是指哪部分个税? | 答:个税是指申请人在成长型企业所缴纳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其他兼职、股票、分红、投资等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不纳入计算范围。 |
38、申请人中级职称丢失,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 答:没有证书原件,申请时在系统先上传复印件,没有复印件的,先上传其他佐证材料(网上查验的发证时间,考试报名表、成绩表等,再加上个人承诺书)。同时,申请人需要立即去补办中级职称,大约20个工作日内可以补办到证书,补办回来后再补交材料到人力资源分局。如果公示前还没有提交补办原件,就取消资格。目前分局审核可以给他暂时通过,审核意见要注明他的特殊情况。 |
39、签劳动合同用人事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是否可以? | 答:用单位大公章、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但是人事专用章不太规范,需要申请人提供佐证材料(单位证明:证明是单位的员工并且说明合同起止时间等,证明必须盖大公章),没签名的需要补签名。如果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人事专用章旁边加盖一个大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也可以,就可以不用补佐证材料了。或者重新补签一份规范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可以使用财务专用章。 |
40、请问用临时身份证可以吗? |
答:可以,因为公安部门解释过临时身份证也是证明身份的临时有效证件,所以申请时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但是毕竟是临时的,有效期很短,建议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同时去补办长期身份证,等现场资料复审的时候提交长期身份证。 办理长效身份证一般需要2个月之内的时间才能拿到证,如果现场资料复审的时候还没提供长期身份证,但是提交的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并且经身份证读卡器读卡后验证真实有效,可以通过审核,但是要求必须公示前提交长效身份证原件查验和复印件存档。 |
41、是否接受微信上生成的完税证明? | 答:接受,但需同时提交扫该证明所附的二维码的结果的截图,扫出来的结果需与该完税证明的结果一致。如果申请人将微信完税证明下载后形成的PDF文件里面含有完税证明和二维码的,只需要上传该PDF文件即可。 |
42、往年已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目前个人学历或职称已经提升并满一年,请问是否可以以更高的档次申请人才补贴补差额? | 答:不可以重复申请。 |
43、入户时间如何填写? | 答:不管本市籍贯还是外市籍贯的,入户时间都以最新的户口本上面写的落户东莞时间为准。如果本地籍贯的已按照出生年月日填写为落户时间且分局已经审核通过的,可以不用退回去修改。 |
44、申请人之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缴纳社保满1年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目前已经离职,已在非成长型企业的新单位入职,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 答:可以以原单位员工身份申请补贴,但是需要原单位审核盖章签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