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顺宝塑胶模具厂:
我局查处你厂未依法为邱鹏金办理养老保险登记一案,因你厂未在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经营导致无法当场送达且经邮寄送达签收人员不是你厂的工作人员,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厂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1〕第11-322-0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
2021年5月24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1〕第11-322-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