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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2-02-25 10:34 来源:执法一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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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依法为杨爱军办理养老保险登记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监字〔2021〕第27-091-03号)。经调查,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杨爱军(身份证号码:42112519******4029)于20206月至20207月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我局指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5日内到黄江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法为职工杨爱军申报缴纳20206月至20207月的养老保险费,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和以下材料报送我局黄江分局:为杨爱军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

20220225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1〕第27-091-0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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