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4%执行,故对2022年1-8月多收的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行退费(灵活就业人员和村<社区>除外)。目前,退费工作已基本完成,如单位未收到退费,请携带单位对公账号材料(需盖公章)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法人账号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关于2022年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退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