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社会保障

关于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启动工伤医疗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5-03-03 18: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各园区、镇(街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有关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以下1家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工伤医疗业务,其日常工伤医疗管理由其所在镇街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启动工伤医疗业务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xlsx

                    关于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启动工伤医疗业务的通知.pdf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

  (联系人:温占翡,联系电话:22332685)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