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5个科室。
二、主要职能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我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二)统筹全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培训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培训和维权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优惠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四)收集、登记、统计和分析全市新莞人有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及建议,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信息。(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暂住证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整治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六)协调指导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开展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和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共有编制数19名。财政实际全额供给在职人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工勤人员5人;普通聘员7人。另外,有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收入预算1829.6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829.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15年预算总支出1829.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493.27元。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其中,201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33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新莞人服务管理系统维护、新莞人政策法规宣传经费、积分制人才入户宣传经费、新春关爱慰问新莞人活动经费、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出租屋视频监控租赁费。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合计 | 1829.67 | |
一 | 基本支出 | 493.27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93.27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1336.4 |
2011099 |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 1336.4 |
其中 | 出租屋视频监控租赁费 | 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