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含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市工伤康复中心)

时间:2015-02-17 11: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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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内设13个科室和市纪委派驻社保局纪检组;设事业单位2个,为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东莞市工伤康复中心。

二、主要职能

市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镇(街)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职能;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市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报告;负责管理市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拟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指导镇(街)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受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服务;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及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等工作。

市工伤康复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因工受伤职工提供运动治疗、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矫治、心理治疗以及身体各项功能的康复服务。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共有编制数78(包含9个后勤服务人员)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71(包含5个后勤服务人员)名;另外,有退休人员10名,聘用人员33人。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有编制数124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20名;另外,有退休人员9名。

东莞市工伤康复中心共有编制数15人,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4名;另外,有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市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收入预算146294.98万元,均为预算拨款。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收入预算2602.80万元,均为预算拨款。

市工伤康复中心2015年度收入预算218.77万元,均为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

市社会保障局2015年预算总支出146294.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035.96万元。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其中,201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0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44259.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中农(居)民缴纳社保费的市财政负担资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财政负担资金、建立全市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补回垫支的农保基金资金市财政负担资金、农(居)民和职工门诊医疗保险的市财政负担资金、农(居)民医疗保险住院部分缴费的市财政负担资金、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市财政负担资金、系统维护费、社保扩面及基金征收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宣传费用、社会保障卡初始化和个人资料校核费用、专项业务表格印刷费用、核心网络升级改造、网络线路租赁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预算总支出2602.8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其中,201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年。

市工伤康复中心预算总支出218.7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其中,201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2.70万元/人·年。


附表: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合计

149116.55

基本支出

4857.53

2080101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4424.8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5.96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6.73

一般专项支出

144259.02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46.89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9.60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5.00

2080108

信息化建设

714.24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414.03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92.26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83017.00

2080303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40291.00

2080308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5139.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0.00

注:上表按《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附件:2015年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doc(新格式)

附件: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预算表1-8.xls

(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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