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22〕23号),经线上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设立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现予以公示(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反映问题时,应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若以单位名义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若以个人名义提出,需签署真实姓名。匿名信件将不予处理。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101号,邮政编码:523000,联系电话:0769-22241719)。
附件:2025年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拟设单位名单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