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务必按时递交材料!
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指导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以下简称“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和评价的时间
2024年2-3月。
二、核验和评价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东莞市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核验和评价所需材料、提交方式
本次核验工作和评价工作统筹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交核验材料的同时,主动提交评价材料。
01劳务派遣单位核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见附件1);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事项进入办理,选择“月报”进行线上填报。每月填报当年度至上一月份累计情况。
2. 劳务派遣用工备案表(见附件2);
在“就莞用”平台(https://dghrss.dg.gov.cn/jgyportal)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备案”事项进行线上填报。每月填报当年度至上一月份累计情况。
3.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事项进入办理,选择“年报”进行扫描件上报。每年2-3月上报。
02劳务派遣单位评价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东莞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表》(附件3)
2.《佐证材料说明》要求的相关材料(附件4)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事项进入办理,选择“年报”进行扫描件上报。
四、信用分类标准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分为A级及以上(信用较好以上)、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
得分小于80分的,评定为C级;
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且小于100分的,评定为B级;
得分大于或等于100分的,评定为A级及以上;
@劳务派遣单位
请务必按时递交资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