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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的公告

时间:2019-10-15 14: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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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将加强和规范我省项目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技能人才和产业同步发展,支持鼓励行业组织、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据市场需要开展职业培训和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我市计划支持开发一批目前我市紧缺且未有对应的国家和省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并认证一批合乎我市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的、相关单位已制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与认证工作的政策指导、工作协调、验收评审等工作。

     一、开发和认证原则

(一)针对性。紧紧围绕我市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和提能提升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以提升劳动力素质、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的培养为目标。

 (二)适用性。既要能满足用人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劳动实际需求,也要兼顾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用人单位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教学需要。

 (三)公益性。坚持服务企业和促进就业创业导向,主要根据企业适岗能力培训计划、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粤菜师傅工程、南粤家政工程等需要,开发我市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要,就业需求量大、可行性强的项目。

  (四)效益性。充分发挥相关培训规范的社会效益,切实用于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为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就业创业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二、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的开发流程

   (一)开发范围

1.承接国家、省人社部门下发的职业(工种)题库、职业标准开发与升级等任务;

2.开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国家职业大典》之外的职业(工种),优先开发东莞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

3.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且在《国家职业大典》内其标准已不适合目前东莞生产需求的职业(工种),对其进行内容更新及调整;

4.适于东莞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专项职业能力规范。

  (二)开发过程

1.项目申报

开发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和认证的公告,向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建议书》(附件1);

   2)《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项目申请书》(附件2);

   3)其他所需辅证材料。

2.签订协议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其授权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开发项目及单位,并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开发单位签订协议。

  3.项目编写

开发单位制定开发工作计划,按照编制规程进行编写,根据编写内容的不同,编写类别分为如下两种:

1专项职业能力规范的编写编写工作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制技术规程》有关要求为依据,按照《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05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将加强和规范我省项目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36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整体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四个基本原则进行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开发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包括专项职业能力定义、适应对象、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场地和培训课时,注:一般课时不少于18 个)、考核要求(申报条件、考评员构成、考核方式与时间、考核场地及设施设备要求)、该项目在评定(考核)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损耗费。

卷库开发必须参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开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操作技能题库内容的开发,卷库要反映东莞企业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需求,操作技能题库不少于8套试卷,每套试卷包括:考核试卷、材料准备单和评分表各1份。

2)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写。职业技能标准编写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开发技术规程》为依据,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开发管理办法》及市相关要求进行开发的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职业技能标准编写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本职业在评价(考核)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损耗和人工成本等费用。

题库编写分为理论题库和实操题库。一般情况下,初、中高级每个级别的理论题量总和不少于500条题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操题库初、中、高级各不少于8套试卷,每套试卷包括:考核试卷、考场准备单、考生准备单和评分表各1份。

各项开发期限自签订合同起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如超过规定时限,委托开发协议自动解约。

4.项目验收

开发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完整的项目开发内容(主要包括文本和套表),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其授权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

验收评审流程如下: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其授权单位按项目类别在专家库抽取三到五名专家成立评审组,设组长一名。

2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其授权单位组织评审组召对开发内容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原则上每个项目初审一次,终审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进行复审一次。如三次都不通过,则终止该项目的开发。

3)评审通过的开发项目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验收的可正式结项,纳入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项目。

4)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省、市两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申请备案,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东莞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的认证流程

  (一)认证范围

目前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已完成开发并已实施使用的、具有完善的培训规范及考核规范的评价体系。

(二)认证过程

1.认证项目申报

有意向的评价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东莞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认证项目申请书》(附件3);

2)培训规范(大纲)及教材、考核规范及考核样题、证书评价收费标准、证书样本;

3)申请项目实施过程整体报告;

4)近两年在东莞市开展培训评价的情况(含参加培训和评价人数、次数,通过培训和评价人员情况);

5如申请单位不是该培训规范的所有者,应同时提交由该规范所有者发出的授权书及其他辅证资料。

2.评审流程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其授权单位按项目类别在专家库抽取三到五名专家成立评审组,设组长一名。

2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其授权单位组织评审组对认证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原则上每个项目只审核一次;如不通过,则终止该项目的认证。

3)评审通过的认证项目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认证的正式通过认证,纳入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认证项目。

4)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省、市两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申请备案,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其他

1.通过认证的评价机构应把历年发证的相关数据上报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

2.每个评价标准只接收申请认证一次。对于同一评价体系在东莞市有多家授权评价机构的,其他非申请评价机构可以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

3.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每年根据急需紧缺工种目录,视情调整或取消认证项目。

    四、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计划,现征集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和认证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填写相关附件,并于20191031日下午下班前发到至单位邮箱dgsrcpjk@163.com

附件

附件1 东莞市职业能力培训规范开发建议书

   附件2 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发项目申请书

   附件3 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认证项目申请书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1015

联系人:马国彪王志勇,联系电话:22209322,2220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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